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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 [海產帝生猛海鮮&北平料理]不誠信、服務極差、不配在餐飲界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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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檔Gomaji券是1/27買的,共6張,我們怕春節期間訂不到位,1/28就依兌換券上的說明於線上預約系統預定2/16(六) 18:30~18:45的位子(附件1,券上還特別註明:恕無法接受電話預約),預訂後隨即收到Gomaji預約成功的確認email,2/15又收到Gomaji提醒預約日期快要到了的email(附件2)。
2/16我們依預約時間前往消費,店家卻說我們未打電話跟他們預約(兌換券上不是說:恕無法接受電話預約嗎),並說我們跟Gomaji線上預約不算(兌換券上說要線上預約,店家卻片面否認),說他們已跟Gomaji講過(但Gomaji或店家都沒通知我們啊!我們照兌換券上的規定依約行使我們付費後的權益,請了客人來吃飯,我們何辜啊),接下來約10分鐘的時間,店家完全不理會我們,把我們6人晾在當場(現場一樓還有兩張4人的空桌,二樓有無空位則不知)。 當我們要離去時,才想起隨身帶的ipad電子信箱中有2/15 Gomaji的提醒email,因此show出來再次向店家交涉,才有人出來回應,後來看了櫃檯的名片,才知這人是總經理林銘財先生,林先生並打電話給Gomaji,但最後仍把責任全推給Gomaji、說Gomaji的種種不是,我們說是你們自己要參加Gomaji團購的。 交涉過程中,一位服務小姐以不屑的表情與口吻跟在場的客人說我們貪小便宜(後來林先生告訴我們:這位小姐就是櫃檯上名片寫「經理」的蕭海藻小姐)。 各位參加團購的網友:我們不偷不搶,買團購券又沒犯法,竟遭此羞辱! 我們請林先生找老闆,他說老闆不在、老闆的電話也打不通,前天爬文,http://www.nownews.com/2008/04/06/11426-2256267.htm的nownews中卻寫他是老闆。 在交涉近40分鐘的過程中,前面那位說我們貪小便宜的蕭小姐拿著點燃的小瓦斯爐走過我們面前,撞向我們從大陸來台灣過年的親戚,我正在納悶這多危險,不是應該拿到桌子上再點燃的嗎,她就已把瓦斯爐摔在我們親戚的腳前了(事後回想可能是她自己燙到了),幸好火已熄滅,我們的親戚沒受傷,也沒發生其他意外,她卻一直怪我們的親戚讓她受傷,我們請他們調看店內的監視器是誰撞誰,她才沒再說下去。 在這當中一組用餐完畢的客人要他們開發票,林先生以機器故障為由未開,客人氣沖沖地離去,並撂下話說要請國稅局來查,林先生這才追出去賠不是,又進來開發票(這時機器卻好了),把發票交給那人後進來,應我們的要求寫下一張我們持Gomaji券預約來消費遭拒的證明(附件3),並一直跟我們對不起,還說要幫我們喬位置用餐,但我們已滿肚子氣,當然說不用了,只要求那位蕭小姐道歉,但林先生和另一位男士(可能也是主管)去跟她說了半天,都沒動靜,最後只說他們把蕭小姐開除了,但昨天我們故意打去店家找蕭小姐,接電話的人說蕭小姐5點才會來,顯然說開除她是呼攏我們的。 這家「帝海產」的蕭小姐是我們見過態度最差的餐飲服務人員,事後我們一直跟那位大陸的親戚道歉,蕭小姐也把我們台灣的臉給丟盡了。而店家片面拒絕消費者依兌換券規定預約的訂位,不理會消費者,繼而又惡質對待、羞辱消費者,絕不是一個餐飲服務業者應有的行為,所以我們認為「帝海產活海鮮餐廳」(地址是:台北市八德路四段51號 監理站旁,附件4)不誠信、服務極差、不配在餐飲界立足。 以上遭遇已在前天和昨天向Gomaji客服反映2次,我跟Gomaji說好等他們今天中午前回應如何再決定是否po文,但現在已下午3:35仍等不到Gomaji的回覆。 消費者在Gomaji購買前都需要勾選「我願意遵守服務條款及隱私權政策,如為到店服務之團購,請務必事先預約,否則恕無法提供服務」的約定,而Gomaji對消費者是否也該負起責任。兌換券視同合約,也應具法律效力,我們將視帝海產及Gomaji的回覆,斟酌是否找消保官、媒體申訴,也請網友們公評,或提供我們該如何申訴之道,並將此廣為流傳。謝謝!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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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帶著客人遇到這種事情真是會氣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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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太爛了,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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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感謝分享 , 雖沒去過 , 不過會記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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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真的是有夠誇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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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找消保官吧~
找消保官用意是 消費者通常比較不會用發文方式與團購業者聯繫 (這時候消保官就派上用場,來往的文件可視為雙方處理上的文件憑證) 消費者就算用發文方式聯繫,團購網不見得會回文(這時候消保官就派上用場) 消費者通常也比較不懂在發生消費糾紛事件上,自己有利的地方在哪 (這時候消保官就派上用場) 所以還是找消保官吧!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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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昨晚再次於Gomaji客服信箱留言,今日下午Gomaji的回覆是:「抱歉讓您久候了,由於此店家有多位消費者反應店家態度不良等客訴,已請人員與老闆溝通,後續有進一步的結果也將盡快與您回報唷」
2.今天打了2通1950的電話、上了行政院消保會網站,終於把申訴流程弄清楚了: 首先可向消保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第1次申訴,如於30日內未獲妥適處理,得向消保官提起第2次申訴。如仍未獲妥適處理,得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此委員會應於30日內召開第1次調解會議。 接電話的人說消保官在第2個流程,不能一開始就找消保官。照這樣走下來可能曠日費時,接電話的人說可直接找區公所調解會申請調解。 我們打算照流程走,體會一下中華民國政府保護消費者的德政。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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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依個人與gomaji交涉的經驗.反映函千篇一律的廢話.官話.對消費者事實的陳述.視而不見.一拖再拖.言不及義......期待你能得到應有的回應與補償.屆時請公告周知.讓大家能有抵制.不肖團購業者的方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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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這種店好奇怪,會想要參與團購,通常是希望能多一些新客上門的機會,店家參加了,卻不好好的做好口卑,讓大家相傳"這家店服務很好""這家店好好吃""這家店gp值好高"這些評語,不是很好嗎?就算以後沒參加團購,別人查到這些評語也會想去消費,這樣不是很好嗎?不好好做反而引起大家討論的話題,變成大家都知道他很爛!不懂那老闆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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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過我自己的保險糾紛卻被告知要從消保官階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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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推此篇,光是看敘述就覺得太誇張,光是經理的素食就讓人心存懷疑,感謝版主的細心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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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海產帝生猛海鮮!!!!!!看您消費過程;著實令人氣結!!加油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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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態度這麼強硬的店家,好可怕,別生氣了,想必這過程一定讓你感到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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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後續發展可以分享一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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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前天收到北市商業處掛號寄來的結案通知函,今天就來把過程和結果略述一下。
我們2/22於消保處線上提出申訴,對象是Gomaji(券是向Gomaji買的)。經十多次與Gomaji聯絡,在3/8獲得還算令我們滿意的結果: 1.Gomaji告知店家應妥善服務團購消費者,並說要派人去「明查暗訪」看他們有無改進(原來該店家也遭其他多組客人投訴服務態度差)。 2.Gomaji協助我們辦理共6張團購券的退費,並致贈了兩張麻吉券。 3.應我們的要求,店家捐款900元至公益團購(詳附件http://buy.goodlife.tw/system/files//original/DOC130308-20130308122243.pdf?1364664974)。 感想: 1.我們的政府還是不錯的,承辦人賴先生果真在我申訴30日後打電話來問,1950接電話的人員服務態度也不錯。 2.Gomaji兩位客服組長態度很好,但效率不佳(17Life對店家未預告休店,害我們撲空,當天就給了我們滿意的結果)。 3.之前遇到團購商品有問題都自認倒楣算了(像榕禎萱的滷味有1、2包打開臭臭的,我和朋友都吃了拉肚子,買新鮮的腸粉蒸出來是臭的),這是第一次po文到這個網站,感謝網友們熱情相挺,也謝謝這個網站,以後會常來逛逛的。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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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df檔出不來,改用螢幕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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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讚!處理的貞是好樣的!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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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好爛...
但拿不到名義告他的啦 下次請客千萬別用團購卷 以免出問題了反而丟了自己的面子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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