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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 山頂餐廳 陽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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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9月11日中午我們4個大人加1個小嬰兒去用此團購券,
用餐前服務員問5個人嗎? 我們想說小嬰兒也是人就說:是.
用餐後結帳竟需要付第5個人最低消費250+10%=275元
請問一個小嬰兒不會走不會吃要他點飲料咖啡還是左宗棠辣雞?
太不合理了.
服務員還說這是餐廳規定.
爭論了一番後, 最後我們當然不付.
只是心情都被打壞了.
下次再也不去這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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