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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 將於101年5月11日下午2時 與消保官及集購城開會 如要一起申訴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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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101年5月11日下午2時
與消保官及集購城開會 如要一起申訴的夥伴... 請MAIL給我:[email protected] 或者有資料問題需要給消保官看的 請提供給我...我當天一併帶去 資料裡面請寫詳細完整的事實以及姓名電話 以確保資料不是造假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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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問申訴的主旨是什麼???
上次我也是搞到要見消保官調解. 然後集構城就讓步了! 答應我的履約保證.至今仍未上線. 勸各位~~~真的再便宜都不要買.除非心臟很夠力.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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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這次的主旨是要反應
為何集購幣不可退現金?? 只能再重新購買網站的商品..這樣有點不合理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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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現在某些團購網所開的發票,如果注意看的話會發現,發票上已經不寫團購商品的名稱,而是寫團購金等之類的,這等於你買的是團購金,至於這樣對團購網有何好處..大家可以去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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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11 與消保官及集購城開會完結果
消保官有請集購城要再購買網頁上面詳細標明清楚 退費只能轉成集購幣而不能退現金...要讓消費者能夠一目了然 至於本人的結果就是集購城不願意退費只願意退集購幣 這樣的結果極度不滿意. 只能奉勸大家要購買集購城商品請詳細考慮 免得落得跟我一樣得下場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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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以...現金買的.退集購幣合法??
那我每次問消保會.怎都說不合法!!!!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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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怪了~~不過那天消保官倒沒有說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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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那.....當天的結果是什麼呢???
你沒有拿到應有的退款嗎??? 當初我申訴groupon跟集購城 前者有賠款.2次申訴後.G網就直接改成線上退款.非常有誠意. 集購城有賠款(不多).2次申訴也是有來和解. 為何你的案件會如此強硬??? 我不只找消保會...餐券歸衛生署管.我也有去申訴. 後來衛生署說團購券是新行業. 在各部會開會後.歸經濟部管.我也有去申訴. 之前經驗.經濟部的處理較為積極.也有不錯效果.你試試看囉! ----------------------------------------------------------------------------------------------------- 經查「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係規範企業經營者所發售之禮券,而網路團購行銷公司係屬代銷公司,其發行之5折餐券非屬企業經營者所發售,因此,該餐券尚非上開「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適用之對象。但該類公司目前以團購憑證規避,但性質仍屬禮券,此為爭議之所在....網路團購行銷公司係屬無店面零售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已刻正研擬相關規範。 台端所提疑慮,惟行政院消保會已於100年7月28日「網購團購券爭議」會議中與網路團購行銷公司討論並且刻正與相關部會研擬規範,並指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相關問題您得逕洽經濟部查詢。 發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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